四川税务:以“智控”规范行政处罚

柚香
2024-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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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了2024年“强化企业服务 提升减负成效”典型案例名单,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以‘智控’规范行政处罚 打造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案例入选。
作为精确执法的试点单位,四川省税务局在税务总局的指导下,以税务行政处罚为突破口,开展税务执法质量智能控制体系建设,将现代信息技术与规范税务执法行为相结合,持续推动税务执法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
执法有依据:明标准,细要求
滥用自由裁量权、同事不同罚等是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要有效杜绝执法不公、随意执法问题,一个重要环节就是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从制度机制上防止出现“选择性执法”“倾向性执法”。
为此,四川省税务局和重庆市税务局于2021年联合印发《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下简称《裁量基准》),统一了川渝两地7类62项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为精确执法提供制度依据。
据了解,川渝两地税务部门选取法制、税源管理、基层分局等条线业务骨干组成专项工作组,从法理、管理经验、执行操作等不同层面研究影响行政处罚裁量金额的因素。
“我们逐一研究改正时限、发票金额、违法次数等在具体执法活动中需要执法人员自行判断的因素,针对每个违法行为选定最重要的一两个因素作为衡量指标,写入《裁量基准》中,并尽量固化形成公式,精确量化处罚裁量金额,增强裁量基准的可执行性。”全程参与《裁量基准》制定过程的泸州市税务局干部代笠介绍。
翻开《裁量基准》,可以看到,几乎50%的税务违法事项的处罚金额可以通过公式计算得出,处罚标准是多少,重点考量因素是什么,最低限额、最高限额等,一目了然。
“行政处罚直接关系当事人利益,是纳税人最关注的执法行为之一。我们尽量通过可量化的因素计算处罚金额,既是为了压缩裁量空间,减少税务干部主观因素对执法效果的影响,也是为下一步实现税务行政处罚智能控制打好基础。”四川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王楷告诉记者。
随着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实际征管情况的变化,裁量基准需要不断修订。四川省税务部门也在不断优化处罚标准,进一步调整、扩大可量化的范围。
2023年,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五省(区、市)出台了《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了7类53项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四川省也根据情况变化,与重庆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执行标准》,根据“改正情况”“发票数量”“税款金额”等因素,设置了处罚计算公式,扩大了量化范围。
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李建军表示,制定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明确处罚的计算公式,进一步细化量化了执法尺度,压缩了权力寻租空间,有利于增强执法的科学性、精确性。
程序上严格:全智控,更透明
“该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已超过5年,不得进行处罚。”近日,绵阳市涪城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干部金晓霞在处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时,系统自动弹出提示。
“从2021年开始,我们按照税务总局和四川省税务局的要求,试点探索行政处罚智能控制,运用‘数据+规则’驱动,实现税收违法事实自动识别获取、处罚金额自动计算、处罚流程自动提示、特殊情况线上留痕等智控功能。”泸州市税务局法制科科长康毅介绍。
2023年4月,行政处罚智能控制功能在全省上线运行,实现了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在规章制度和信息系统层面的统一。今年6月,随着第三批税务行政处罚智能控制事项清单的成功上线,四川省税务局实现对51项税务行政处罚事项的智能控制,基本覆盖了目前所有可以量化处理的高频税务行政处罚事项。
如今,四川各地税务工作人员登录核心征管系统,就可以查看纳税人的税务行政违法事项及处理的全过程。
“六月、七月、八月、九月,四期未进行申报,罚款400元……”在四川天府新区税务局,税务干部陈月儿正检查复核系统自动生成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她告诉记者,在行政处罚智能控制功能上线前,税务干部需要自行判断是否符合“首违不罚”条件,人工录入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告知事项等必要内容,处罚金额也需要自己计算确定,现在系统都可以自动生成了,必备要素齐全、程序严格规范,效率显著提高。
“从《税收(规费)违法行为登记表》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再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所有表证单书系统自动生成,金额自动计算,处罚链条在系统中留痕可见,能够实现对执法过程的全面记录和跟踪,确保每一个执法环节都有据可查,减少了人为干预的空间,执法更加规范透明。”绵阳市税务局法制科副科长闫俊波表示。
据了解,在征管实践中,逾期未申报是税收违法行为中发生频率较高、矛盾较多的违法事项,该类处罚占所有类型税务处罚的比例超过80%。为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该处罚事项,2023年11月,四川省税务局在电子税务局开通逾期未申报违法行为线上处罚功能,纳税人出现相应的违法行为后,系统可以自行判定是否符合“首违不罚”条件,自动计算处罚金额,线上进行简易处罚告知,并收集陈述申辩意见,在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使处罚程序办理更简便。
“因为最近比较忙,一时疏忽就忘记了进行纳税申报。”近日,泸州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财务会计苏女士和记者聊起了她办理补充申报的经过。
“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待办事项,办理补充申报后,系统自动弹出了处罚流程,我按提示线上确认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全程用时三四分钟。”苏女士说。
“我们会代理企业办理逾期未申报违法事项的后续处理,以前需要去办税服务厅缴款,相对耗时耗力,现在线上只需要几分钟。”四川新桥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人成波说,现在电子税务局会自动收集违法事实、适用相关法律,处罚过程公正透明,向客户解释说明时也更有依据和说服力。
数据显示,2023年以来,系统共完成17.11万件处罚事项金额智能计算和自动预填,每件处罚事项的办理时限缩短至10分钟以内。
运行中规范:严监督,提效能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行政执法有监督才规范。对于税务部门来说,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可以有效防范税务执法风险,提升税收治理效能,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四川省税务局在推进税务行政处罚智能控制体系建设的过程中,强化对执法人员的监督,构建“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税务执法风险信息化内控监督体系,而基层分局是执法风险多发地,也是强化监督的关键地,四川各地税务部门创新监督方式,以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确保基层税务执法的公正规范。
绵阳市税务局打造风险即时监测平台,从“5C+5R”税收征管质量监控评价体系中选取最能反映基层分局情况的109个考评指标,构建“最小单元”(分局)征管质量评价体系,其中44个指标按日更新,实现问题数据“动态跟踪、实时预警”。
广安市税务局开展“信号灯”式监督,利用税收大数据,对发现的税务执法风险进行分级分类管理,追溯行政执法行为风险疑点产生的根源,重点挖掘业务问题背后的执法不规范、违规违纪行为,重点解决不作为、乱作为、错作为三类问题,严控“两权”运行风险。
成都市税务局制订《税收执法行为容错纠错工作指引(试行)》,着力加强日常监督,及时抓早抓小,通过定期发布容错纠错典型案例,强化过错行为分析,完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建立起宽严相济、惩护并举、尽职免责的容错纠错机制。
四川天府新区税务局与检察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沟通联络等工作机制,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推动形成法律监督及时有效、税收征管规范有力、执法司法无缝衔接的工作格局,以外部监督促进税务执法的精确规范。
今年8月,泸州市税务局配合税务总局完成执法资格校验阻断、听证期间处罚程序阻断、事实理由证据复核提醒等12项智控功能测试,加强对执法人员资格等各环节的规范性监督,丰富税务行政处罚智能控制体系的内容。
据介绍,四川省税务局自推进税务行政处罚智能控制体系建设以来,全省日常税费征管中未发生因行政处罚导致的行政复议事项,相关经验做法被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列入《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经验做法》向全省推介。
执法为民,没有终点。近年来,全国税务系统深入实施权责清单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升执法质效。接下来,税务部门将继续优化执法方式、深入推进精确执法,进一步打造规范高效的税收执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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